6月23日,网络综艺《创造101》迎来总决赛,通过网友投票点赞,最终点赞数最高的11名女生组成了偶像团体出道,前11名的点赞数总和超过了13亿次。除了这个女子偶像团体选拔综艺节目,男子偶像团体选拔综艺节目《偶像练习生》也受到关注。
这两款选秀类的综艺节目,与过去成功的同类综艺节目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基于网络平台传播的,由网络视频平台主办主播,并通过网络渠道点赞投票。而在过去,同类节目是由电视台制作并播出的,投票渠道从电话、短信到网络不一而足。
就在《创造101》总决赛之前,微博与艾瑞咨询联合发布了《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洞察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5月,中国网红粉丝总数达5.88亿人,同比增长25%;粉丝中,53.9%的年龄集中在25岁以下。
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某个事件或某个行为而走红,已经成为许多新艺人出道和积攒人气的重要路径之一。而偶像团体,一旦成名,收益也不菲。就在上个月,日本当红女子偶像组合AKB48发型了第52张单曲,首周销量166万张,至此,AKB48唱片总销量超过了5500万张。而这第52张单曲中,也有即将到来的第十次投票选拔的投票券,团体成员的得票数将关乎未来站位,这也就促使了粉丝大量购买唱片。
在偶像界,“偶像+粉丝投票”是个经久不衰的推介方式,如果再配上网络平台,爆发力和影响力可想而知。但是,“网络+偶像+粉丝投票”的网络偶像经济模式,究竟能走多远呢?
一组不可回避的数字是,截至6月23日24时,《创造101》累计播放量突破47.3亿,同时,《偶像练习生》的累计播放量也已经超过30亿次。不可否认的是,由网络视频平台自制并推介的综艺节目,为平台本身带来了巨大的流量,以及相应的广告及会员费收入。事实上,这样的模式,与10年前电视台的各类选秀节目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只是平台变了,依然是凭借庞大的收看人群赢得广告,以及衍生付费项目。
也就是说,网络偶像赢利的关键在于平台,而不是偶像团体本身,平台是团队的创造者、策划者,也是收益者。这与AKB48先扎根小剧场,团体本身有了影响力后再上电视截然不同,对于AKB48而言,电视台只是合作方而已,核心竞争力还在于自身。
网络平台推出偶像团体,是为了增加自身流量,最终增加广告、会员费等收益。那么,如果平台想要获得持续性的流量,就势必要不断推新。不管这样的推新,是推出新的偶像,还是在已有的偶像团体里进行新旧人员更替。网络平台如此,电视台亦然。当然,这样的推新,看重“快钱”却忽视偶像团队的长期养成,最终会冲淡受众对原有偶像的关注度。
10多年前那些获得高票的电视台选秀选手,如今有多少还活跃在舞台上?更关键的是,这样的“推新”进行过几次后,受众很容易审美疲劳,这也是当年火爆一时的电视台选秀节目,如今大多销声匿迹的原因之一。
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当然可以成为偶像推介的重要渠道,甚至是偶像组合成功绝对不可忽视的渠道。但真正决定偶像组合最终成败的,并非传播渠道,而是相关文化经纪公司从曲目创作、节目制作到运营水平等多方面综合实力,并且赋予偶像团队相应的文化特色,而非简单模仿外国已有节目和团队,这就需要长期制作和推介。而在这方面,我们一直不敌欧美和日韩同行。这也就是为何选秀节目搞了多少年,高票者也不少,但只见中国粉丝后援会为欧美和日韩偶像团体一掷千金,甚至还有为海外偶像“代办投票”的生意,却不见有外国粉丝为中国偶像消费。
网络偶像团队能走多远,不取决于能一时红到什么程度,而取决于能否久久为功。
赵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