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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推动 预决算公开提质增效

   来源:隆回县财政局   日期:2023-02-23 15:25:57

预决算公开是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隆回县财政局始终把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当作财政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执行新预算法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采取“四个结合”,不断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坚持强化领导与健全机制相结合。坚持高位驱动、制度保障、强化责任,力促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见实见效。是坚持高位驱动隆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财政部、省厅、市局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并定期调度。成立县预决算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具体统筹负责工作推进。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夯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基础,由预算、国库牵头,行政政法、经建、农业、教科文、社保、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股室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思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制定了隆回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始终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县财政局预算、国库股负责对公开工作业务的牵头,并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支出业务股室负责指导和审核归口管理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财政监督股负责监督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协助;各预决算公开主体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时间上明确到日,人员上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督、有人落实,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严格程序与规范操作相结合。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强化“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公开时间。严格执行《预算法》,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级财政预决算后,县财政局依法按照预决算公开程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了县级政府预决算信息,批准后10日内,县财政局完成县直部门单位预决算批复工作,在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全县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在一个工作日100%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二是统一公开平台。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上级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预决算公开的重点领域,具体内容和主要措施。除涉密单位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 原则和要求,全县139个一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部门预决算公开。三是统一公开内容。经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开情况;部门预决算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购置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资产信息、绩效信息、政府采购项目及各级各类资金等公开情况。四是统一公开模板。由预算股、国库股按照省厅文件对标对表逐项统一制作部门预(决)算公开模版,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含22项表格及相关内容(1个概况、9个表格、10个说明、1项名词解释和1项附件)和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制定统一的预决算公开模版、表样、说明及专业名词解释等,使公开标准统一、通俗易懂。

坚持督查指导与以查促改相结合。隆回县主动与预算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对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源头控管、通过各预算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前的自查自纠、业务归口股室初审,预算、国库复审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夯实预算部门、预算单位在预决算公开中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预算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解决办法,以查促规范、以查促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整改机制,督促各预算部门及单位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预决算公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

坚持活用结果与促进工作相结合。隆回县始终坚持以预决算公开推动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促进工作,不断打造“阳光财政”。一是推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对全县572个村进行了全面摸底核查,形成问题清单;针对部分预算单位工资统发信息公开不及时、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全县138个工资统发单位进行了“过筛子”清查,相继出台了隆回县《村级账务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政工资统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提高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事前建立绩效评估机制、设置绩效目标,事中开展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从而有效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及时发现问题和纠偏预决算公开执行中的问题,减少“拍脑袋”“狮子大开口”等情况,有效实现了钱与事、权与责、决策与执行、服务与需要的有机融合。2022年完成财政评审项目377个,送审预算资金32.38亿元,审定预算资金27.92亿元,审减资金4.46亿元,综合审减率13.78%;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6批次,采购预算金额1.8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71亿元,资金节约率7.6%。三是推动打造高效财政。以预决算公开为推手,不断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连续第8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连续第5年获评全省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AA级,财政管理改革工作连续第2年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斩获全省“清查处置盘活国有资产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14项,市县级荣誉19项。(杨小平、颜露笑、陈志光

 

(责任编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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