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长三角政法系统将加强区域合作,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打造国家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
沪苏浙皖四地将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