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期:2018-05-25 07:38:31
导读:日前,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最新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在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省市政府,抓紧制定任务分工台账,做好组织实施。
日前,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最新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在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省市政府,抓紧制定任务分工台账,做好组织实施。
三地自贸试验区各具特色
目前,3省市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根据自身特点,还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称,将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在CEPA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
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打造服务于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ABS产品,适时引进港澳及QFII参与区域股权市场投资交易。此外,还将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推进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指出,福建自贸试验区将对进口自我国台湾地区的商品实施“源头管理、快速验放”,对“小三通”客轮进出港台车临时入闽提供便利。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湾地区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台胞参与社区治理试点,构建两岸融合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合作领域。
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
川财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邓利军认为,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从长期来看,对股市制度建设和上市企业发展都会产生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此外,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透露,商务部正在推进修订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目前,自贸试验区已达11个。各自贸试验区根据发展定位,结合地方发展特点,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任鸿斌指出,在生物医药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强与建设科技创新联动,率先探索推广了“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广东自贸试验区聚焦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先行试点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国际航运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此次推广“船舶证书三合一办理”等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船舶领域改革试点经验。
任鸿斌称,这些改革试点经验来自地方,但服务于全国,较好地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的成效,更好地释放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采用多种方式发布实施,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任鸿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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