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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被”重复体检 报告何时能共享?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18-09-11 07:36:45
导读: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实习生苏敏纯)如今,入职体检是求职时的必要环节。而在求职高峰季,被多家用人单位录用并要求在短时间内重复体检的求职者不在少数。有求职者向记者诉苦:花钱遭罪又浪费医疗资源,为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实习生苏敏纯)如今,入职体检是求职时的必要环节。而在求职高峰季,被多家用人单位录用并要求在短时间内重复体检的求职者不在少数。有求职者向记者诉苦:“花钱遭罪又浪费医疗资源,为何体检报告不能共享?”
  毕业于2015年的小陶就曾遭遇重复体检。当年7月入职时,她做了体检,同年12月离职再就业时再次做了入职体检。第3份工作体检是在去年4月,而一个月前,小陶刚在前单位做了福利体检。
  每次体检要抽血、拍胸片,小陶想用此前的体检报告替代,然而用人单位对体检报告有时间要求,有的要求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因此不能替代。
  短时间内重复体检,不少求职者担心对健康有影响。对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管、顾问医生谭筱林向记者解释,使用放射诊断检查的原则是在患者有医疗需要、并且该检查对其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考虑进行;同时使用放射剂量要尽可能低。“没有临床指征,不应定期做胸片检查。”
  “假设一个人在35年的职业生涯中年年跳槽,每年接受一次胸片检查,其积累的总剂量也小于一次胸部CT扫描的剂量。”谭筱林认为,“偶尔因为医疗需要做胸片的危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但任何不必要的辐射又应该是尽可能避免的。”
  那么,入职体检是法律规定,还是用人单位规定呢?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求职者必须做入职体检。
  一名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向记者透露,用人单位一般规定入职前做体检,且体检报告3个月内有效。“身体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体检时间长,报告就不具备参考意义。求职者基本是换一次工作就要做一次体检,如果换工作频繁,体检就会做得多。”
  不过,也有一些求职者短时间内跳槽,向原单位要回了体检报告在下次求职时继续使用的。小琪入职仅3周就离职,为避免重复体检,离职后她向原单位要回了体检报告交给新单位。
  小陶也觉得,一年内换工作没必要重复体检,体检报告应该共享。“‘一检通用’不仅能为求职者省时省钱,还能节约医疗资源。”
  广东深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建议“一检通用”,只要求职者提供一定时间内的真实体检报告,应该在用人单位间实行互信互用。但他坦言,入职体检涉及企业自主用工,企业要求体检报告3个月内有效,员工也不会辩驳,因此推行“一检通用”或许有难度,还需从制度上有所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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