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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宏观谢亚轩:4月工业利润增速大幅反弹 下半年怎么看?

   来源:招商证券   日期:2018-05-30 21:22:09
导读:3月当月增速3 1%,4月回升至21 9%,年内相邻月份波动18 8个百分点,在工业企业利润当月同比增速这个时间序列数据中,创下了一个新的记录!究其原因,3月的低增速主要是今年两会会期相对较长(3月3日至20日,近18天),使得企业复工较晚。
        点评:

为什么4月回暖?生产层面,工业增加值增速回升1个百分点;价格层面,PPI增速回升0.3个百分点;需求层面,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回升0.9个百分点。

全年增速怎么看?我们年初预测2018年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波动中枢13.2%,未来将继续向中枢回归,该预测方法近两年的误差在0.2个百分点之内(具体请参考前期报告《量化“收入分配红利”对企业盈利的贡献》)。

预测逻辑是,当前工业企业盈利呈现出三项政策支持对抗名义GDP增速下降的格局,一是减税降费、二是劳动力成本控制、三是去产能和去杠杆。这三项政策支持通过推动利润率持续上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名义增长的放缓。

尤其是劳动力成本控制措施。2016年8月各地已开始实施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引导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等措施。上周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要求国企“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以下为正文内容:

一、当月增速出现了大幅反弹

3月当月增速3.1%,4月回升至21.9%,年内相邻月份波动18.8个百分点,在工业企业利润当月同比增速这个时间序列数据中,创下了一个新的记录!究其原因,3月的低增速主要是今年两会会期相对较长(3月3日至20日,近18天),使得企业复工较晚;4月的高增速则显示了复工之后的反弹。随着冲击作用的衰减,盈利的波动性也会减小。

二、累计增长仍快于名义GDP

1-4月工业企业利润累计同比增长15.0%,比1-3月加快3.4个百分点,与其他宏观数据一起印证了工业生产的恢复:(1)生产层面,4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相比3月回升1个百分点,好于市场预期;(2)需求层面,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从1-3月的9.6%回升至4月的10.5%。(3)价格层面,PPI增速从3月的3.1%回升至4月的3.4%。

三、下半年的企业盈利怎么看?

2018年名义GDP增速可能会回落1个百分点左右,这会对企业利润造成什么影响呢?从时间序列来看,企业盈利增速会跟随名义GDP增速回落且弹性更大(图3),2018年相对于2017年回落的方向是确定的,现在关键是要预判回落的幅度。

我们认为,当前工业企业盈利呈现出三项政策对抗名义GDP增速下降的格局,这三项政策分别是减税降费、劳动力成本控制、去产能加环保限产。这三项政策能推动利润率的持续上升(图4),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名义经济增长的放缓。基于这个逻辑,可以量化预测2018年工业企业利润增速的波动中枢是13.2%,具体请参考前期报告《量化“收入分配红利”对企业盈利的贡献》。

四、“收入分配红利”的新表现

这三项政策上的支持,虽然属于外生的力量,但却表明了政策的一种中长期取向,即在政府、居民、企业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中,企业、企业家、企业家精神正在获得政策上的“收入分配红利”,而且在最近的政策中表现越来越明显。

首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未来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其中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去杠杆又是其中的重点,这要求产能过剩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利润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从而有助于杠杆率的稳定和逐步下降。从数据上看(表1),2016年以来,钢铁煤炭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盈利改善程度明显大于工业整体,但投资增速却普遍低于整体,因而资产负债率降幅也大于整体。

其次,减税降费、劳动力成本控制则属于“降成本”措施,这集中体现在2016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内含6类降成本措施:(1)降低税费负担,包括增值税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2)降低融资成本,尤其中间环节费用;(3)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征信与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便利化等;(4)控制人工成本上涨,一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二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过12%的标准。三是指导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保持工资水平合理增长。(5)降低用地、用能、物流成本;(6)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方法包括资产证券化和租赁;清理工程拖欠款、建筑保证金与债务链;以及企业内部成本控制。

其中的重点是控制人口成本上涨,因为劳资关系是分配关系的主体。2018年5月2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更进一步体现了控制劳动力成本过快增长的政策取向——要求“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效益下降的,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本质是期望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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