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庭长文建中翻看老照片。 周娴 摄
中新网贵阳3月12日电 题:通讯:新中国同龄老庭长:刑事审判关乎生命不容半点差池
作者 周娴 周燕玲
几张老照片,记录着法庭办案的情景,唤醒了一位老庭长在法院工作的峥嵘岁月。
文建中,生于1949年9月,退休前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在文建中的家中,他认真地翻看着一些老照片,细细回味,向记者介绍自己曾经在法院工作时的场景。
年轻时的文建中。受访者供图
1968年,19岁的文建中在贵州省贵阳市二戈寨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
1980年,被撤销多年的司法部门得以恢复,贵州省司法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家机关或国营厂矿工作的青年均可报考。
天道酬勤,工作后的文建中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坚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巩固。1980年10月,31岁的文建中作为第一批招干人员进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刑事庭的一名书记员。
身着制服的文建中。受访者供图
从工人到书记员,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副庭长。到2000年12月底退休前,文建中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
“刑事审判关乎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需要法官在是非、善恶之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进行判决,来不得半点差池。每一件案件都警醒着我们刑事法官要谨慎办案、准确判断,用职业素养与独立人格守护住生命的庄重与尊严。”文建中在采访中说道。
文建中回忆,1996年,刑事诉讼法首次作出修改,其中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980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同志业务训练班结业合影。受访者供图
“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从此在法律上得到了落实。文建中认为,法制的健全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错案的发生。
近几年,平反重大冤错案,已成为中国司法领域一大亮点。2月27日,最高法发布的《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46起,涉及94人,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2014年至2018年,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86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一个案件事实‘拼图’的还原,不是法官怎么认为的,而是证据链是怎样的。”办案中,文建中始终坚持证据是诉讼的核心,事实是审判质量的生命。
“法官办案,要对证据负责,为了审查证据,要下乡,要到办案现场去复核,工作量非常大,有些地方不通汽车,就只能走路前行,有时候要走10多公里,不像现在,县县通高速,乡镇路网也日渐完善。”文建中说。
“以前死刑核准全在省高院,我们是最后一关啊,不能冤杀。”文建中说,最高人民法院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
文建中从步入法院至退休,20年的法院工作经历,见证了法院队伍的不断壮大,司法制度的完善,工作环境的改善。
“以前是老楼,一个办公室十多人挤在一起,院长和庭长们也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环境和现在没法比。”文建中向记者描述说。
“以前没有像样的审判庭,就在当时省法院的一个印刷厂找了地方作为审判庭。”事隔多年,当时的办公情景仍深深印在文建中的脑海里。
如今,多媒体数字化办公条件以及更加便利快捷的办案方式,在文建中认为,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这些变化也让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充分的保障。
“所有这些,像珍藏的老照片一样,都将成为再现历史,面对未来的宝贵财富;而我也因参与过、见证过、奉献过而倍感欣慰和自豪。”文建中对法院更美好的模样、更光明的未来充满自信、祝福和期待。(完)